0535-2122172
 
 
当前位置: 食安城市 » 创城资讯» 正文

外卖新规今起施行!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餐饮合规专项检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6-06-02 09:59 来源:丰台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2026年6月1日,《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23号)正式施行。为确保辖区网络餐饮经营单位按要求落实新规、规范开展经营,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在新规实施当日开展入网餐饮单位新规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全力筑牢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防线。
  2026年6月1日,《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23号)正式施行。为确保辖区网络餐饮经营单位按要求落实新规、规范开展经营,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在新规实施当日开展入网餐饮单位新规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全力筑牢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防线。
 
  围绕新规核心要求,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外卖餐饮门店开展检查。重点核查门头线上线下一致性,比对实体门店招牌名称、环境照片与外卖平台展示信息,确保名称、、经营地址完全匹配、真实合规;细致检查店铺外卖食安封签使用情况,确认封签为一次性、不可复原的专用标识;逐项核验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资质,确保证照齐全、真实有效、信息一致,严禁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证照冒用等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宣讲新规注意事项,指导经营者合规经营、健康发展。
 
  结合外卖新规要点
 
  丰台区市场监管局作提示如下:
 
  致外卖餐饮经营者:

  牢记合规要点,守住经营底线

  专人管安全,制度不落空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与培训,规范后厨加工操作、食材贮存、餐具消毒等全流程管理。
 
  持证上岗,杜绝“幽灵外卖”
 
  资质证照真实有效。必须具备实体经营门店,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信息真实、齐全、一致且在有效期内,严禁无证经营、冒用证照、超许可范围经营。
 
  店铺线上线下,“一模一样”
 
  线上线下信息一致。外卖平台店铺名称、门头照片、经营地址需与实体门店完全匹配,主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证照、实体门店照片、经营地址等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可查。

  无堂食店铺,必须标明白
 
  无堂食服务明确标识。仅提供外卖服务、不开放堂食的门店,须在平台主页显著位置标注 “无堂食” 标识,如实告知消费者。
 
  餐品必贴封签,避免中途污染
 
  规范使用食安封签。外卖出餐必须粘贴一次性、不可复原的食品安全封签,防止餐品在配送中被污染。
 
  后厨公开透明,食品安全更放心
 
  积极推进明厨亮灶。鼓励接入 “互联网 + 明厨亮灶”,公开后厨加工制作过程,监控画面覆盖关键环节且正常运转,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消费信任度。

  致广大消费者:

  “三看一查”,安心享用美食

  一看证照资质
 
  点餐时优先查看店铺主页公示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确认证照齐全、信息真实、在有效期内,远离无证无照的“幽灵外卖”。

  二看门头与堂食标识
 
  查看平台展示的门头照片、店内环境,留意“有堂食”“无堂食”等标识,选择信息真实、经营规范的店铺。
 
  三看“明厨亮灶”
 
  优先选择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店铺,可通过外卖平台“明厨亮灶”“透明餐厅”等专区及“明厨亮灶”标识查看后厨实时监控视频,选择后厨整洁、操作规范的店铺点餐,让自己吃得透明、吃得安心。
 
  到手必查食安封签
 
  收到外卖后,第一时间检查餐品外包装的食品安全封签,确认封签完好、无破损、无拆封痕迹,若发现封签破损或异常,可拒绝签收并及时向平台反馈。
 
  食品安全无小事,合规经营护民生。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聚焦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全力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也呼吁广大经营者严守新规要求、诚信合规经营,消费者主动参与监督、理性安全消费,共同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 食安城市搜索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食品论坛相关讨论
 
 
推荐图文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