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州早茶传承保护规定》,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广州早茶文化,推动广州传统早茶文化发扬光大,我局将开展广州早茶传统店评价,通过评价引导广州早茶经营者坚守传统制作技艺,赓续广州早茶的文化内核与岭南饮食精髓,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推动创新发展。此前,《广州早茶传统店评价实施指引(试行)》已向各有关单位、食品协会及相关企业等广泛征求意见,现予以发布实施,并就启动广州早茶传统店评价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州早茶传统店评价工作按照《广州早茶传统店评价实施指引(试行)》(附件1)开展。
二、本次评价活动以自愿为原则。由第三方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参照实施指引自行制定实施规则,开展评价活动。
三、申报程序:有意向参与的广州早茶经营者,请填写《广州早茶传统店评价申请表》(附件2),并按照申请表所列的申请资料清单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申报期限内将材料报送至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科(各区申报联系方式见附件3)。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科负责指导本辖区广州早茶经营者申报工作,并协助材料收集、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
四、本次评价集中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8月7日止,期间同步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五、本次评价工作不向广州早茶经营者收取任何费用。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