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深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发力,不断巩固整治成效,强化警示震慑作用。为进一步压实餐饮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引导行业加强自律规范,7月15日,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6年第二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一、天元区某餐饮店经营混有异物食品案
近期,天元区市场监管局在核查投诉中发现,某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实体店后厨防蝇设施缺失、卫生条件较差,导致顾客餐食中混入异物(苍蝇)。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并处没收违法所得32.42元、罚款1000元。
二、芦淞区某小餐饮店超范围经营冷荤类食品案
近期,芦淞区市场监管局在现场核查中发现,某持有《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店,擅自在网络外卖平台售卖“凉拌皮蛋”等冷荤类食品。该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款1000元。
三、荷塘区某餐饮店经营感官性状异常食品案
近期,荷塘区市场监管局接投诉称,某网络平台入驻商家销售的鸡翅存在明显异味。执法人员经现场核查发现情况属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监管部门依法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6.9元,并处罚款5000元。
四、荷塘区某餐饮店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案
近期,荷塘区市场监管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某餐饮店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已过期。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五、攸县某烧烤城虚假商业宣传案
近期,攸县市场监管局在核查举报中发现,某烧烤城购进的“骨肉相连”半成品配料表显示主料为鸡肉,但在美团外卖平台销售时却标注主料为猪肉。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款2500元。
六、攸县某餐饮店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案
近期,攸县市场监管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某餐饮店用于制作外卖餐品的食品原料已超过保质期。该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监管部门依法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35.52元,并处罚款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