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沧区老三桥底烧烤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2.李沧区八个八火锅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3.李沧区可好书院路便利店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4.青岛双胞胎兄弟海鲜有限公司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5.李沧区孙雨涵快餐店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6.李沧区好客羊汤馆涉嫌超出许可的经营项目从事食品经营,违反《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安全,是不可逾越的民生底线。下一步,李沧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保持食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从严、从快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在此也呼吁广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案为鉴,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