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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典型案例(第四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6-07-30 17:13 来源:崇明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网络餐饮领域违法案件,现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网络餐饮领域违法案件,现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上海市崇明县福添饮食店提供虚假网络食品安全信息案
 
  案件介绍
 
  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使用他人证照信息在美团店铺开设网店。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意义
 
  套用他人证照入驻外卖平台经营,属于典型的网络餐饮乱象。此类行为造成线上登记主体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极易出现责任割裂、溯源困难,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网络餐饮市场准入秩序。入网经营者应当提交真实有效的资质材料,平台也需强化内部人员管理与入驻资质核验。本案依法作出处罚,严厉打击套证入网违法行为,警示商户摒弃投机心理,同时督促外卖平台补齐管理漏洞,严把线上准入关口。
 
  案例二:上海市崇明区饭饱煲餐饮店发布虚假广告等案
 
  案件介绍
 
  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利用印有“牛肉有助于改善贫血、养胃健胃”等内容的海报对经营的牛肉等餐饮食品作违法广告宣传。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意义
 
  普通食品不能宣传医疗、保健功效。本案查处此类违法行为,整治了网络餐饮领域普通食品 “功能化” 宣传乱象,警示网络餐饮经营者严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规范线上线下宣传内容,杜绝夸大功效、虚假营销,引导网络餐饮行业诚信经营。
 
  案例三:上海市崇明区熠阳餐饮店未按要求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案件介绍
 
  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按要求定期检查仓库,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意义
 
  网络餐饮门店仓储管理是把控线上食品安全的关键源头。本案依法查处该类违法行为,精准整治网络餐饮门店仓储管理松懈、隐患排查不到位的突出问题,倒逼线上餐饮商户健全食材仓储自查机制,从源头筑牢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防线,规范线上餐饮行业经营秩序。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网络餐饮专项整治力度,常态化开展监督执法,同时呼吁广大网络餐饮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
 
  供稿:食品经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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