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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孝感一品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与其标签不符的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6-08-05 13:53 来源: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孝感一品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生产经营的玫瑰酒酿(醪糟),经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抽样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Q/XGYP 0003S-2025《孝感一品米酒》,产品质量明示指标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孝感一品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生产经营的玫瑰酒酿(醪糟),经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抽样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Q/XGYP 0003S-2025《孝感一品米酒》,产品质量明示指标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6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平台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报告显示:2026年6月12日,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当事人生产经营的玫瑰酒酿(醪糟)经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抽样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Q/XGYP 0003S-2025《孝感一品米酒》,产品质量明示指标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通知书,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立即启动流通环节的核查处置工作,并立案展开调查工作。
 
  经查,当事人生产经营食品与其标签内容不符的玫瑰酒酿(醪糟)数量2400瓶,销售价格3元/瓶,货值金额7200元,召回数量1884瓶,余下516瓶未召回,违法所得1548元。
 
  二、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1548元;2.罚款5000元。罚没合计6548元。
 
  三、发生原因及整改情况。
 
  检验员对玫瑰酒酿(醪糟)的酒精度化验数据不准确,在数据读取上存在一定的误差。今后定期与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比对,提高化验准确率,确保与其标签内容真实准确。
 
  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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