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一杯富氢水,解酒护肝还美容?”
醒醒!这可能是违法的“智商税”!
近日,象山一家店就
因为这样“吹牛”被处罚了!
现场直击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
店里墙上贴着的海报赫然写着:
“氢气消除体内酒精,起到解酒护肝作用。”
“小分子水增强免疫力,
促进新陈代谢、改善肤质。”
“喝30天为一个调理周期。”
不仅如此,该店老板还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里卖力吆喝,说这水能治尿路感染、改善亚健康……
而经查实,所谓的“富氢水”,制水源头其实就是再普通不过的市政自来水,经过一台净水设备过滤后,该店用自行采购的印有“富氢水”字样的包装灌装分售。几块钱一吨的自来水,就这么披上了“马甲”,摇身一变成了身价倍增的“神仙水”。
法规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
本案当事人宣传“富氢水”的功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构成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一是认清水的本质。
无论是“富氢”还是“富氧”,只要没有“蓝帽子”(保健食品标志)或“国药准字”,就绝对不允许宣传疗效。现制现售饮用水属于直饮水,不是“神药”。
二是认清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
微信朋友圈也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监管的互联网广告范畴,发布广告一样要负责。
三是认清“治病”套路。
遇到任何宣传“包治百病”“改善体质”的普通食品或饮品,请捂紧钱包,直接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