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泰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新泰市云昊餐饮服务酒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6年2月,新泰市市场监管局对新泰市云昊餐饮服务酒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新泰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网络餐饮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经抽样检验,当事人经营的即食海蜇(自制)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对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新泰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二、泰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泰安市泰山区乐乐喜火锅店经营超过保质期、掺假掺杂食品案
2026年8月,泰山区市场监管局对泰安市泰山区乐乐喜火锅店经营超过保质期、掺假掺杂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过期食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泰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网络餐饮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大福糕点、沙拉酱超出保质期,经营的生牛肉抽样检验含有猪源性成分。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掺假掺杂食品的违法行为,泰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三、东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东平县如意捞餐饮中心未按要求贮存食品案
2026年4月,东平县市场监管局对东平县如意捞餐饮中心未按要求贮存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东平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网络餐饮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经查,当事人将标注贮存条件为“-18℃以下保存”的调味飞鱼子,存放于操作间冷藏柜内。对当事人未按要求贮存食品的违法行为,东平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