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您好!在学校食堂采购的食材中,有很大一部分是预包装食品,其供应商是一家销售企业,办有预包装备案。食堂向该供应商购买的预包装食材,当前执行的索证索票是:该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和预包装备案凭证(首次索取和年度复核)+预包装食材的批次检验报告+进货单;在此基础上,是否还需要往上追溯索取上游生产厂家的SC证和营业执照?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不需要,学校不需要溯源至上游生产厂家资质信息。根据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回执》、产品合格证明(采购普通预包装食品,应当查验所采购食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文件(含检验报告))。
政务咨询回复内容仅作为公众了解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和解决相关问题的参考性意见和建议,不具有法律解释等法定效力,不作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依据材料。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