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行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近日,榆中县和平市场监督管理所在辖区人流量多、摊贩较为集中的薇乐大道学校周边区域,开展摊贩“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旨在杜绝摊贩利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的现象,让生鲜食品以“素颜”示人。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现场重点查看销售蔬菜和水果、肉制品等生鲜食用农产品摊位上的照明灯具的光源颜色、亮度,判断是否存在使用对使用农产品真实色泽等感官形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以及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摒弃各类“生鲜灯”,还原食用农产品“本色”,使消费者买得安心,吃得安心。
同时,执法人员向经营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强调规范使用照明灯具的重要性,引导经营户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做好索证索票,确保食用农产品源头可溯、安全可控。
此次行动,和平所共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检查相关经营摊贩24家,对发现的6家在正常灯具上加套红色塑料袋的违规行为,当场给予警告行政处罚,责令经营者立即整改,拆除灯具上加套的红色塑料袋,并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
下一步,和平市场监管所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使用不合格“生鲜灯”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不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巩固整治成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