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江西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罐头3大类食品共276批次,检出8批次不合格(其中,食用农产品7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移送相关管理部门。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