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委《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深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近日,辽宁省食安办指导8家省级行业协会发出倡议,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会员单位建立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企业员工积极报告身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倡议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提高思想认识,主动建立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将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纳入企业核心管理体系,对主动报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员工给予奖励。在2025年底前,建立健全符合自身实际的内部报告奖励制度。
畅通内部报告渠道,快速处置风险隐患。积极在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https://spjb.samr.gov.cn)注册账号,开通受理内部报告的渠道。将注册账号二维码粘贴在本单位显目位置,方便员工扫码或通过登录网站报告。
坚持物质与精神奖励相结合,及时兑现奖励政策。从经营成本中划拨专项资金,对报告食品安全隐患的员工给予“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的阶梯式奖励,对重大隐患报告实行重奖。
广泛开展培训,营造良好氛围。依据本单位制定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常态化开展全员培训,提升员工食品安全能力水平,形成“人人重视、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
发出倡议的8家协会有省绿色食品协会、省食品安全协会、省预制菜产业协会、省餐饮烹饪行业协会、省食品工业协会、省道路运输协会、省粮食行业协会、省养老服务业联合会,涵盖食用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餐饮、运输、贮存、养老机构等环节、领域。
来源:食品协调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