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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守护“银发族”舌尖安全:一袋进口“羊奶粉”牵出标签造假与进货查验失守双重违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6-04-27 16:58 来源:延庆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延庆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超市销售标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风味羊奶粉、风味牛奶粉,要求我局调查核实。
  随着人民生活水的日益提高,老年人对健康营养品的消费需求持续增长,羊奶粉因其“易吸收”“营养价值高”等特点受到老年消费群体的广泛青睐。然而,部分不法商家利用老年人防范意识薄弱、对进口食品盲目信任的心理,在食品标签信息上弄虚作假,给老年人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带来隐患。

  案情回顾
 
  延庆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超市销售标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风味羊奶粉、风味牛奶粉,要求我局调查核实。
 
  经我局分别向上述食品标示的经销商、被委托商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协查核实,食品标签标示的经销商、被委托商既无委托生产上述食品的委托关系,被委托商亦未生产过上述食品。该超市提供食品检验检测报告与涉案食品名称、食品生产日期、报告判定依据与涉案食品执行标准均不同,其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我局对该超市销售的涉案食品进行抽样检测,其成分含量符合GB/T29602固体饮料要求。
 
  该超市的违法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对超市作出行政处罚。
 
  对食品经营企业的提示
 
  进货查验是法定责任,更是诚信底线。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本身就是独立的违法行为,也往往成为问题食品流入市场无法溯源的“帮凶”。这一案例警示所有食品经营者,必须将履行进货查验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 一要严格审查供货者的资质材料、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核对进货记录; 二要如实记录食品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要对标签信息存疑的食品坚决不予上架销售。
 
  对老年消费者及家属的提示
 
  同时,老年消费者及其家属应当注意:购买预包装食品,首先要看标签上是否有中文标示的生产商、进口商或经销商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相关企业是否真实存在;其次要查看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编码)是否清晰、完整;最后要保留购物小票或付款记录,一旦发现标签信息可疑或食用后身体不适,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
 
  家人也应当加强对老年人食品消费知识的科普宣传,帮助老年人练就“火眼金睛”。
 
  供稿:一分队  戴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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