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今年以来,重庆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网络餐饮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前4月已累计查处涉及虚假资质、超范围经营、转单加工、原料过期伪劣、卫生脏乱差等违法案件404起。为强化警示教育、推动社会共治,市市场监管局于5月7日公开曝光其中六大类22起典型案件。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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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案件
超范围经营冷食
第二类:超范围经营冷食
01
璧山区永龙餐饮店超许可范围经营食品案
【案件速览】2026年2月,璧山区市场监管局通过网络交易监测系统发现,该餐饮店(经营者:郑淑霞)存在涉嫌超过食品经营许可范围经营行为。经查,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范围仅包含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和热食类食品制售,但在实际经营中,在美团平台开设了团购及外卖店铺,线上线下同步销售东北大拉皮、猪耳朵拌黄瓜等冷食类食品。
【处理结果】经综合裁量,璧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5000元的处罚。
02
大足区钟婷餐饮店超许可范围经营食品案
【案件速览】2026年2月,大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该餐饮店(经营者:钟婷)食品经营许可范围不含冷食类食品制售,但在美团平台上销售红油耳朵等冷食类食品。经查,当事人在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事项前提下,自2025年8月开始在美团平台及线下堂食销售冷食类食品。
【处理结果】经综合裁量,大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2500元的处罚。
03
原渝北区大嘴吃餐饮店超许可范围经营食品案
【案件速览】2025年12月,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该餐饮店(经营者:金祥秋)在美团平台开设的店铺中售卖凉面,但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范围不含冷食类食品制售。
【处理结果】经综合裁量,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2000元的处罚。
案件警示:
冷食类食品制售对场所布局、设备配置及加工操作均有较高要求,一旦软硬件条件不达标,极易滋生有害微生物,导致食品腐败变质,容易引发食源性疾病。外卖商家在未取得相关经营项目资质的情况下超范围经营冷食,突破了许可边界,存在较高的食品安全风险。针对此类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等规定予以处罚。
此案提醒外卖经营者应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如需增加类别,务必先申请变更许可。
消费者如在点单时发现商家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可及时向平台投诉或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