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对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肉制品、糕点、水果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糖果制品、水产制品、方便食品、酒类、蔬菜制品共 990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合格产品967批次,不合格产品23批次。具体情况见附件。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