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5-2122172
 
 
当前位置: 食安城市 » 创城资讯» 正文

海关总署更新缅甸香蕉植检要求,9月1日正式执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6-07-30 14:25 来源:国际果蔬报道 原文:
核心提示:7月28日,海关总署发布2026年第109号公告,并废止了此前的2022年第49号公告,更新了进口缅甸鲜食香蕉的相关要求。
   7月28日,海关总署发布2026年第109号公告,并废止了此前的2022年第49号公告,更新了进口缅甸鲜食香蕉的相关要求。
 
  中缅两国于2019年12月就缅甸香蕉正式对华出口签署了谅解备忘录,2022年6月正式准入。香蕉是缅甸出口的主要水果之一,且中国一直是其最主要的市场,正式准入前一直通过边民互市贸易方式进入中国市场。
 
  2021年缅甸政局变动以来,国内局势持续紧张,香蕉运输和出口也时常受到影响,近两年情况所有好转。2025年4月至2026年1月的10个月间,缅甸通过克钦邦坎派梯边境口岸向中国出口了15.72万吨香蕉,较去年同期的28.79万吨减少45.4%。由于部分种植园和企业产品检出农药残留,部分企业相关出口被暂时叫停,只有符合规定的企业获准通过指定渠道继续出口。
 
  最新公告显示,允许进口的缅甸鲜食香蕉是指开花10-11周内采收的未成熟青香蕉,任何过熟的黄色香蕉均不允许出口至中国。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依旧包括非洲大蜗牛、螺旋粉虱、辣椒果实蝇、新菠萝灰粉蚧、香蕉枯萎病菌4号小种、南洋臀纹粉蚧和大洋臀纹粉蚧。
 
  输华香蕉果园应在缅方监管下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溯源体系,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维持果园卫生条件,并实施有害生物综合治理(IPM)。同时,新公告明确了针对粉蚧和香蕉枯萎病菌4号小种的监测、防治要求。
 
  新公告对包装厂管理环节提出了更多操作细节和溯源要求。加工过程中,香蕉应经过浸泡水洗、人工挑拣、分级等工序,以确保其不带有昆虫、螨、蜗牛、烂果、草籽、植物残体和土壤等。包装好的香蕉在出口前如果需要储存,应当立即入库并单独存放,避免受到有害生物再次感染。
 
  包装厂应建立溯源体系以保证输华香蕉可追溯至注册果园,并记录加工包装日期、香蕉来源果园名称或其注册号码、香蕉数量、出口日期、出口数量、输往国家、车辆或集装箱号码、封识号码等信息。如果加工过程中使用化学品,还应记录化学品的名称、有效成分、剂量、使用日期等信息。记录应保留至少两年。
 
  明确了香蕉离境前的检验比例要求,缅方应对每批货物按照1%的比例进行抽样检查。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土壤,整批货物不得出口到中国。缅方应立即暂停相关果园或包装厂向中国出口香蕉,直到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同时应当保存相关记录,应要求向中方提供。
 
[ 食安城市搜索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食品论坛相关讨论
 
 
推荐图文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