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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案例(第三十一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6-09-01 09:16 来源:威海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威海市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威海市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现将3起案例公布如下:
 
  一、文登区某保健服务中心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6年7月6日,威海市文登区市场监管局对文登区某保健服务中心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查,文登区某保健服务中心通过拼多多平台销售“卓越维臻百香果多肽纤维饮”,其广告宣传内容含有“瘦身、加速代谢、防反弹、顽固性天生胖、中年发福”等用语,与其产品为普通食品的属性不符,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威海市文登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二、荣成市某百货商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2026年7月9日,荣成市市场监管局对荣成市某百货商行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且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查,荣成市某百货商行销售B族维生素片,未留存进货单据、供货商资质及产品检验报告。经执法人员责令限期整改后,当事人复查仍未改正。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荣成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环翠区某瘦身美体中心虚假商业宣传案
 
  2026年7月10日,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管局对环翠区某瘦身美体中心作虚假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查,环翠区某瘦身美体中心在其经营场所销售决明子玫瑰花茶、卓越维臻能量奶咖等产品,现场摆放的易拉宝宣传海报中宣称上述产品有“排毒”“减脂”“增强免疫力”等功效,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希望广大市场主体引以为戒,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生产经营和宣传营销合法合规。威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聚焦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查处保健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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