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等28类食品554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526批次,不合格样品21批次。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万州区家益百货有限公司北山三店在美团平台(APP)以“家益超市(北山三店)”名义销售的本地茄子,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万州区家益百货有限公司陶家坪店在美团平台(APP)以“家益超市(陶家坪店)”名义销售的洋芋,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涪陵区鸿鲜副食超市销售的辣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重庆昌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地:渝中区)在京东平台(APP)上以“渝味印象店”名义销售的、标称家顶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合川桃片(椒盐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九龙坡区杨家坪前进支路6栋杨家坪市场负一层137号祝明芳销售的去皮芋头,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九龙坡区益宇食品超市销售的妃子笑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北碚区陈群火锅店销售的方竹笋,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巴南区鑫耀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豇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长寿区你我他商贸连锁有限公司兰亭印象店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江津区元恒食品厂生产的多晶体冰糖,还原糖分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合川区贰麻老火锅餐饮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永川区文旭果蔬店在美团平台(APP)以“大谷仓(清华苑市场店)”名义销售的妃子笑荔枝,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铜梁区隆神包子店加工自制的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铜梁区半斤八两火锅餐馆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潼南区礼尚优品文体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安徽顺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焦糖瓜子(烘炒类),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潼南区趣之源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顺乐食品厂生产的啤酒烤鸭味(豆制品),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开州区艺源中蜂养殖场在抖音平台(APP)上以“开州艺源中蜂养殖”名义销售的土蜂蜜(初级农产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忠州腐乳酿造有限公司(注册地:忠县)生产的忠州香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重庆辣得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地:秀山县)在抖音平台(APP)以“火郎调味品旗舰店”名义销售的、标称秀山县火郎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豌豆淀粉,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重庆李廷记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注册地:秀山县)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极性组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一)酉阳县糊辣壮牛肉面店在美团平台(APP)以“华章。包粥坊”名义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