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武汉、黄石、襄阳、宜昌、荆门、孝感、黄冈、咸宁、随州、恩施、天门、潜江等地的糕点(粽子、绿豆糕)、蛋制品(皮蛋、咸蛋)、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饮料、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共8类食品282批次进行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 282批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总体情况。粮食加工品120批次、饮料38批次、蛋制品23批次、肉制品22批次、糕点21批次、酒类2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7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