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开展以来,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和旅游景区为重点地区,以小超市、烧烤店、火锅店、肉店、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场所,针对农村地区销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原料肉,以其他畜禽肉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肉制品非法添加、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指导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者把好主体责任关、证照公示关、进货查验关、场所环境关、食品销售关、广告宣传关。
截至目前,制售假劣肉制品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已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93个,查办食品类案件204起,抽检食品1225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31批次,出台相关制度5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