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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某星商贸公司销售商标侵权白酒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5-11-29 08:58 来源:重庆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2024年12月3日,长寿区市场监管局接消费者投诉,称花费11.7万元,从石家庄某星商贸有限公司购买的90箱某品牌白酒可能是假冒。经权利人鉴定,当事人销售给投诉人的90箱白酒全部为侵权假冒商品。案发后,当事人在市场监管部门监督下予以全额退款,并销毁了涉案商品。
  重庆市市场监管部门围绕消费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突出的问题,深入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现选取五起典型案件予以公布。其中,食品领域案例1起,如下:

  石家庄某星商贸公司销售商标侵权白酒案
 
  2024年12月3日,长寿区市场监管局接消费者投诉,称花费11.7万元,从石家庄某星商贸有限公司购买的90箱某品牌白酒可能是假冒。经权利人鉴定,当事人销售给投诉人的90箱白酒全部为侵权假冒商品。案发后,当事人在市场监管部门监督下予以全额退款,并销毁了涉案商品。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长寿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并结合违法情节综合裁量,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1.7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提示:食品经营者应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商品来源合法,坚决杜绝知假售假、真假混售等违法行为,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妥善保存购物凭证,如发现侵权假冒,可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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