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4类食品322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213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长寿区万优生鲜经营超市销售的红心蜜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庆田之乐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无筋豆(菜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61号第3层(大溪沟农贸市场)97—98号摊位江文权销售的青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忠县汝溪镇罐罐白酒酿造坊生产的高粱酒(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开州区君祥鲜面坊生产的饺子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北碚区火辣康哥餐饮店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重庆市江津区贵禄白酒酿造厂生产的高粱酒,安赛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开州区精心豆制品加工坊生产的豆干,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云阳县亿丰购物中心销售的四季豆,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好旺馒头经营部生产的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江北区维维百货副食经营部销售的铁棍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重庆香满苑餐饮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小米辣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