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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武汉市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一封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6-02-10 09:56 来源:武汉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春节是食品消费的高峰期,也是食品安全风险易发期。为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向武汉市食品生产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
 
  值此2026年新春佳节到来之际,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致以诚挚的问候和美好的祝福!
 
  过去一年,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感谢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付出的辛勤努力,也为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春节是食品消费的高峰期,也是食品安全风险易发期。为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向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01

  强化主体责任,确保节日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始终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齐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切实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岗。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排查并消除风险隐患。

  02

  加强过程管控,严把关键环节
 
  请结合春节消费特点,强化重点环节管理。正在生产的企业要严格食品安全管理;计划停产的企业应做好清场消毒并保障节日期间售后服务。
 
  年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建立完整台账,确保来源可溯,规范贮存条件,及时清理变质或过期食品。
 
  承办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应严控原料采购,杜绝加工、销售非法渔获物和野生动物,落实索证索票与食品留样制度,执行人员晨检,加强环境卫生与餐具消毒管理。
 
  03

  深化“光盘行动”,坚决制止浪费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深入开展“光盘行动”,将节约理念融入服务全程。
 
  主动引导消费者按需点餐、合理消费,提供打包服务,倡导剩余食物打包。
 
  积极参与反食品浪费宣传,共同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氛围。
 
  04

  优化消费服务,共建和谐市场
 
  春节是展现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窗口。各生产经营者应坚持诚信经营、明码标价,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主动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咨询与纠纷。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立行立改。
 
  同时,关注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提供便利暖心服务,共同营造安全、放心、和谐的节日消费环境。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广大市民欢度新春佳节提供坚实的食品安全保障!
 
  衷心祝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新春快乐、生意兴隆、万事如意!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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