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酒类产品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酒类产品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消费权益。此次综合治理,重点聚焦五个方面突出问题:一是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生产假酒,在黑窝点黑作坊制售假酒,售卖包装材料参与造假,醇基液体燃料管理不当致使误饮中毒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使用食用酒精勾兑后冒充固态法白酒及原酒、葡萄酒、果酒、黄酒等产品,以葡萄汁冒充无醇葡萄酒,以薯类、糖蜜等食用酒精冒充谷物食用酒精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白酒、葡萄酒等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养生酒等配制酒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啤酒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侵犯注册商标、地理标志权,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产品产地、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是产品标签虚假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假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对产品作虚假广告或虚假商业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近日,国务院食安办、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中小学、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着力巩固深化“校园餐”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坚决防止问题反弹。本次监督检查范围覆盖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及校外供餐单位,并明确对涉及的大宗食材供应商进行检查,聚焦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陪餐制度及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机制落实、食品安全总监和安全员配备履职,以及食品原料控制、加工过程控制、餐饮具清洗消毒、场所环境卫生等,全面检查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深入排查风险、及时消除隐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为进一步压实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及入网经营者主体责任,即日起,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网络食品安全合规提质系列行动。系列行动重点解决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三大问题:一是严管直播带货乱象,督促直播平台、直播间、主播严格执行自3月20日正式施行的《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厘清职责边界,落实禁售清单,严防“营销话术”误导消费。二是严查入网食品资质,督促平台严格履行实质性审查义务,严防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资质、使用虚假资质或冒用他人资质等生产经营的食品入网销售。三是严惩虚假宣传行为,督促入网食品经营者真实展示食品产地、成分、功能等信息,严防使用疾病预防、治疗等不当用语欺骗消费者。
3月16日,河南固始县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近日,有媒体和网民关注反映该县鸡蛋产品有关情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涉事企业立案调查,对涉事产品封存并抽样检测;同时启动全县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坚决依法打击一切违法行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此前,据报道:记者调查发现,市场上标榜“无抗鸡蛋”的产品猫腻重重。在河南固始县,记者发现部分所谓的“农家虫草蛋”“无抗精品土鸡蛋”,实际来自高密度笼养、喂饲料的养殖场。有养殖户直言“无抗是骗人的”,鸡生病仍需用药。更有甚者,将不同包装的鸡蛋随意拆封重装,保质期被人为延长,溯源成难题。部分养殖户还承认使用人用抗生素、甚至国家明令禁止的磺胺类药物,存在安全隐患。
3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集中曝光一批因生产不合格产品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经营主体。据悉,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售食品的天津嘉喜来比萨餐饮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披萨店故意采购过期的冷冻培根、鸡肉、奶酪条、芝士碎等食品原料用于加工制售食品,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10月依法对当事人给予从重处罚,没收涉案的过期食品、罚款并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法治观念淡薄,故意采购过期食品原料用于加工制售食品,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5年内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及限制从业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五条相关规定,依法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强化广告中提示性用语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对相关广告乱象开展为期半年的清理整治工作。《通知》确定了整治“误导性大小字”广告、依法查处未显著标明提示性用语的广告、依法查处违法使用绝对化用语的广告、加强引证广告监管、强化广告主自证广告内容监管、强化对主要广告发布媒介监管等六方面重点任务,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大对“大字吸睛、小字免责”“随意宣称第一、首创、最佳”“萝卜坑式引证”以及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信息等营销乱象的清理整治力度,坚决依法查处严重欺骗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广告违法行为,积极推动优质广告资源与高品质产品对接,缓解广告主“营销焦虑”,引导广告活动各方经营者主动摈弃“文字游戏”式广告。
2026年3月13日,新加坡食品局(SFA)发布召回通知,召回一款从我国进口的桂圆肉,因为产品中检出过敏原二氧化硫,该物质未在食品包装标签上声明。受召回产品的名称为Longan Pulp,重量为500g,生产日期为2026年1月。新加坡食品局已指示进口商Y K Private Limited召回受影响的产品。目前召回工作仍在进行中。新加坡食品局建议已购买相关产品并担心其健康的消费者不要食用,消费者可以联系他们的购买点进行查询。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食品资讯中心编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news@foodmate.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