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网络餐饮突出问题,依法查处“幽灵外卖”、资质造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违法行为。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公布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典型案例(第一批),引导网络餐饮服务行业守法诚信经营。
案例一:城关区某西饼店无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资质案
经查,城关区某西饼店在网络外卖平台从事裱花蛋糕经营活动时,在网络外卖平台公示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资质均与网络店铺实际名称不符,违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构成不具备实体经营门店,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网络餐饮经营的违法行为,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违法所得7775.08元,并处罚款7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城关区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涉嫌以虚假信息入网案
经查,城关区张掖路街道西城巷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涉嫌在网络平台提供虚假信息,开展网络食品经营活动,构成通过提供虚假信息入驻网络平台从事食品经营的违法行为,违反《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条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已立案查处,正在调查处理中。
案例三:安宁区某餐饮店涉嫌资质造假案
经查,安宁区某餐饮店擅自冒用其他餐饮公司经营资质、填报虚假备案信息,违规注册运营“辣嘴妹?沸腾毛血旺”“成都豆花牛肉”两家线上餐饮店铺,开展网络食品经营活动。其上述行为违反《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条规定,构成通过提供虚假信息入驻网络平台从事食品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及《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安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查处,正在调查处理中。
案例四:皋兰县某外卖送餐服务中心主体责任未落实案
经查,皋兰县某外卖送餐服务中心未对入驻美团外卖4家店铺(“可炸鸭。香酥宋鸭子”、“老重庆冒烤鸭麻辣肉片”、“徐州手作肉筋卷饼”、“正宗云南小锅米线”)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实质性审查,未登记店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违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皋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查处,正在调查处理中。
供稿:食品协调科 高吉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