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从肉制品生产经营相关法律法规、肉品经营安全风险分析、违法案例警示等方面做了详细解读,对各肉类产品生产的经营单位提出进一步要求。要求各经营者需按规定做好肉类产品及原料的采购管理,严格控制生产过程、出厂检验,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会议强调,一是各生产经营者要增强法律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应当按规定索取供货方资质证明和购货凭证,购进使用定点屠宰企业的产品,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购进销售台账。二是各生产经营者要按规定查验“两证两章”(即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动物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三是各生产经营者要严禁使用或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以及证货不符的肉制品。
会议要求,肉类产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诚信经营,坚决禁止采购来源不明、资质不全、信息不符、无标签标识和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等肉类产品,坚决禁止以其他畜禽产品假冒牛、羊、驴等肉类产品。会上还向经营者发放了《关于规范肉类产品生产经营行为提醒告诫书》。
下一步,金凤区分局将持续开展肉类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监督检查频次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制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疫不合格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