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双鸭山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网络餐饮领域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依法查处了一批典型违法案件。现将第二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旨在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引导规范网络餐饮提供者依法合规经营,保证食品安全。
案例一: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兴隆分局查处双鸭山市友谊县红兴隆局直某餐饮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案
2026年4月28日,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兴隆分局执法人员对某餐饮店开展检查,发现该店库房内摆放1台消毒柜,柜内放置了衣物、包、食品等物品,未通电,处于未使用状态。厨房内摆放清洗池与冲洗池,现场未见其他消毒设施设备。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兴隆分局查处双鸭山市友谊县红兴隆局直某火锅店未按规定实施经营过程控制要求案
2026年5月8日,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兴隆分局执法人员对某火锅店开展检查,发现该店存在厨房卫生环境脏乱,墙壁、排油烟设备、地面附着污垢,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2026年5月18日,再次对该店进行检查仍未整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温馨提示:
网络餐饮行业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广大消费者在外卖平台选购餐饮食品时,应主动查看商家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信息,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或自身消费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核查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