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严把原辅料采购、食材储存、加工操作、运输配送、餐饮具清洗消毒各道关口。强化从业人员管理,旺季临时用工必须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健康检查。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按需采购食材、避免大量囤积,降低高温变质风险。
二、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接待旅行团的餐饮服务单位,接待游客数量应与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等相适应。禁止超许可范围经营,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禁止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私自加工售卖野生动物、野生菌、不明野菜、有毒食材,坚决防范食物中毒事故。
三、广大消费者应合理选择就餐场所,外出就餐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推行“明厨亮灶”的正规经营门店,网络订餐时,应在平台上查验商家相关证照,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杜绝盲目跟风尝鲜,不随意采摘、购买、食用来历不明的野菜及野生菌等“野味”。理性选购特产食品,仔细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厂名厂址等信息,拒绝购买“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注意科学健康饮食,避免暴饮暴食引起胃肠功能紊乱,导致胃肠道疾病。若就餐后出现剧烈呕吐、腹泻疼痛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到就近的正规医疗机构治疗,切勿自行乱服药物,以免延误或加重病情。
8月1日至11月10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护航旅游安全百日行动,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全力守护我省旅游市场食品安全。消费者在消费后注意留存消费凭证(发票、收据、菜单、支付记录等)。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或遇到纠纷可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依法处置。
来源 | 食品协调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