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及市政府贯彻落实意见,落实深化改革有关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天津市标准化条例》要求以及《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委制定了《2025年天津市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做好地方标准制修订申报工作。
联系人:马 蜻 刘 璟
联系电话:63081354 27113030
附件:2025年天津市地方标准立项指南
2025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5年天津市地方标准立项指南
为提升地方标准质量,优化地方标准结构,做好2025年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依照《天津市标准化条例》和《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立项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符合规定,体现特色。聚焦地方特色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突出公益属性、技术属性和地方属性。严格地方标准制定范围,落实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对地方标准制定范围的规定。
(二)提高质量,服务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相关重点领域的迫切需求。优化地方标准结构和标准体系,增强制修订标准的必要性及实施可行性,提升质量水平。
(三)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标准项目所包含的技术、方法等先进适用、科学合理,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新成果转化推广。
二、立项重点
(一)重点方向
1.推动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走深走实,符合京津冀地域特点与协同发展要求,在京津冀范围内普遍适用区域协同标准。围绕重点产业链配套、优势资源拓展应用、交通港口、绿色低碳、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助力科技创新协同和产业体系配套融合、增强软硬联通服务效能等重点任务。
2.赋能重点产业链稳链、绿色低碳发展,推进服务提振消费和优化营商环境,支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点领域、特色领域的相关标准项目。
3.围绕重点国家级创新发展综合试点、示范区的建设,包括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等,先行制定发展急需、本地有工作基础的相关领域标准。
(二)重点领域
1.促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包括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发展以及“两业融合”发展,服务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发展的标准,低空经济、人形机器人等新兴产业的有关技术应用相关标准。
2.助力城市精细化管理及社会治理,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包括赋能城市智管、生态宜居与绿色城市发展等有关标准,地域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与防灾救灾等相关标准,政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相关标准。
3.围绕高品质生活需要,服务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包括社会保障与救助服务、公共卫生健康、中医药、养老、育幼、家政、文旅融合、冰雪运动服务发展等相关标准。
4.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包括特色优势领域的休闲和生态农业等都市型农业、现代种植养殖技术、数字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和美乡村建设的重点领域相关标准。
三、有关项目申报
(一)市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落实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认真研究本行业、本领域制定地方标准需求,做好项目的征集、遴选等工作;就现行有效、制定中的地方标准加强统筹梳理,需要修订的项目一并申报制修订计划。
加强对申报项目就法律符合性、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论证评估和质量把关,研究明确后续推动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推广、效果评估等拟采取措施。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标准化技术机构积极做好技术支撑工作。
(二)申报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应编制《天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可登录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scjg.tj.gov.cn)下载。下载路径为:在线服务----综合查询-----天津市地方标准。
(三)申报材料和申报时间
1.申报材料:地方标准申报材料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统一提交,包括:天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拟制定地方标准的草稿(一式一份)、天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以上材料请同时提供电子版。
2.申报时间:2025年天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集中申报工作于6月底截止,请各行业主管部门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四)有关管理要求
存在逾期未完成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相关单位、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减少新项目的申报,尽快完成有关项目工作。地方标准立项后应在十二个月内完成,确有必要延期的应提前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限不超过六个月。
申报材料寄送地址:和平区解放北路34号 邮编:300041
联系人:刘 璟
电话:27113030
邮箱:scjgbzhc@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