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60406号建议的答复
王光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校园食品安全关系青少年健康成长和社会和谐稳定,一直是我局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强化与教育等部门联动配合,综合施策,压实学校食品安全各方责任,守护好学生的“舌尖安全”。
一是严格落实“四查”制度。持续落实学校自查、监管部门季度检查、飞行检查、督导检查“四查”制度,严格实施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季度检查全覆盖,加大开学前后、中高考期间等重点时段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将后厨环境卫生、原料采购、加工制作过程等作为检查重点,督促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对发现问题严格整改到位。
二是强化食品原料进货管理。配合教育部门推动中小学校严格大宗食材采购管理,将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纳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重点单位,加大对米、面、油、食用农产品等使用量大的食品原料,以及复用餐饮具等高风险品种抽检力度,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省级专项抽检。今年上半年,全省共抽检校园食品原料、复用餐饮具等1.9万批次,抽检不合格产品依法严格核查处置。
三是加大人员培训管理力度。督促指导学校食堂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于每年春、秋季开学前部署各地对学校校长、校外供餐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开展食品安全培训,通过案例剖析、经验介绍、现场观摩等形式,提升培训效果,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今年以来,全省共培训学校、校外供餐单位相关人员5万余人次。
四是推行“互联网+AI”监管。推动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应建尽建,通过网络视频展示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探索实施学校食堂“无感监管”,将操作间、备餐区、仓库等关键区域视频监控接入监管平台,综合运用数据共享、智能分析、“互联网+明厨亮灶+AI”等技术手段,对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进行远程监控,实现问题早发现、早预警。
五是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持续落实“校园餐”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通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你我同查”“你点我检”“学校食堂开放日”等活动,教育引导师生家长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推动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
六是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督促各地指导学校细化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方案。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和现场实景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含疑似)的,督促各地做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到现场、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和检测。
二、下步工作
针对建议中提到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过程把控不严、监管合力不足等问题,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全力保障我省校园食品安全。
一是持续压实主体责任。持续压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督促学校食堂及其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二是持续加强源头监管。督促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严格履行食品原料进货查验义务,鼓励使用“山东食链”实现线上追溯。配合教育部门开展中小学大宗食材定点采购,督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大宗食材供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抽检,并将结果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落实综合评价和退出机制。
三是持续强化过程管控。督促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持续强化加工制作、供餐配送等关键环节控制,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制定推行《学校食堂重点岗位风险管控要点图示》,加大重点岗位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力度。
四是持续提升部门合力。持续加强与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协调,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省级联合复核机制。持续开展“校园餐”整治,常态化开展春、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联合检查。联合教育等部门出台《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守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