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61035号建议的答复
赵霞代表:
您《关于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确保学校学生食品安全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省市场监管局始终将学校食品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持续推动学校食堂食品原料全链条追溯,守护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一是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督促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严格实施学校食堂季度检查全覆盖,省、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飞行检查、督导检查,督促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定,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严把原料采购关,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二是强化供货企业监管。加强中小学校大宗食材供货企业食品安全监管,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照教育部门通报的名单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检,并将结果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2025年,全省共抽检学校食品原料6.3万批次,向省教育厅通报省级校园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256批次。
三是加大人员培训力度。部署各地于每年春、秋季开学前对学校校长、校外供餐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升原料采购、进货查验、信息化追溯等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督促指导学校定期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加强原料验收等重点岗位人员培训管理,切实把好“源头关”。
四是推广信息化追溯。建设“山东食链”信息化追溯系统,将学校食堂作为推广使用重点单位,鼓励引导学校利用“山东食链”实现食品及原料采购管理。推动部门数据共享,开展“亮码行动”,已实现生猪产品全链条信息化追溯,完成牛羊鸡鸭等其他畜禽产品追溯试点。目前,我省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均已注册激活“山东食链”,能够实现畜禽产品信息化追溯。
五是强化部门协作配合。联合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校园食品安全常态化联合检查机制,对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等开展抽查,并将原料采购、进货查验等纳入监督检查重点事项,督促学校食堂及其供货企业健全完善食品原料追溯机制。今年上半年,省级联合抽查发现进货查验不到位、索证索票不规范等问题498个,全部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到位。
二、下步工作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追溯管理,确保学生在校饮食安全。
一是持续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原料采购、验收管理。制定《重点岗位风险管控要点图示》,指导学校开展从业人员培训,严格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实现来源可溯、质量可控。
二是持续加强源头管理。持续配合教育部门推行中小学大宗食材定点采购,督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中小学大宗食材供货企业检查抽检力度,对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及时通报教育部门,落实大宗食材供货企业准入退出机制。
三是持续鼓励使用“山东食链”。加大工作推动力度,鼓励学校食堂及其供货企业积极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推动学校食堂常态化使用“山东食链”落实进货查验义务,实现全链条信息化追溯,并通过扫描供货商的“山东食链”二维码查看产品追溯和合格证明信息,确保产品采购自正规渠道。
四是持续强化部门配合。配合教育、农业农村等部门推动学校食品原料“产地严选”,从种植养殖基地向学校直送,严格供应商遴选标准,推动建设“中央厨房”式校园食材集采集配中心,降低管理成本,加强风险管控。加强与农业农村、畜牧等部门配合,持续扩大畜禽等食用农产品信息化追溯覆盖范围,并在学校食堂推广使用,确保校园食品来源可溯,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7日








